利津县国税局基层分局岗位设置及职责

申报征收岗:


一、受理纳税申报,征收各种税款、罚款、滞纳金:
1、受理纳税申报;
2、受理延期申报;
3、受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4、申报税款征收;
5、核定税款征收;
6、检查税款征收;
7、罚款征收;
8、滞纳金征收;
9、延期缴纳税款征收;
10、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完税分割单;
11、解缴税款,并进行税银对帐;
12、CTAIS申报征收数据稽核和错误数据的修改。

二、负责废旧物资收购凭证的信息采集和稽核。

三、受理、审核或核批退税申请:
1、福利企业先征后退资料的受理;
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软件产品退税企业先征后退资料的受理;
3、多缴税款和误收税款退税资料的受理、核批;
4、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超缴税款退税的受理、核批;

5、其他退税。
四、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实施简易处罚:

1、纳税人下列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使用、缴销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3、其他需要当场实施简易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

综合服务岗:


一、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
负责对纳税人开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问题的宣传辅导,提供咨询服务及必要的培训。
二、办理、受理各种税务登记:
1、企业开业登记;
2、个体工商户新办税务登记;
3、变更税务登记;
4、注销税务登记;
5、停复业登记;
6、税务登记验(换)证;
7、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8、扣缴税款登记;
9、登记业户跨区迁移;
10、与纳税人签定《东营市税库银联网系统委托代扣缴税协议书》;
11、税种核定。
三、办理、受理发票事宜:
1、发票管理制度的落实;
2、纳税人购票资格核定;
3、纳税人购票资格变更;
4、发票发售;
5、企业自印普通发票管理;
6、代开普通发票;
7、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信息的采集录入及稽核;
8、发票核销、缴销;
9、发票领用存管理、发票计划管理及有关报表上报;
10、《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管理;
11、税务机关丢失、被盗发票处理;
12、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处理;
13、普通发票即开即奖的兑奖。

四、受理、认定、转报有关资格认定申请:
1、饲料生产企业税收优惠资格申请;
2、粮食企业税收优惠资格申请;
3、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资格申请;
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软件企业税收优惠资格申请;
5、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税收优惠资格申请;
6、其他税收优惠资格申请资料。

五、受理、转报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
1、企业总机构向下属企业税前提取总机构管理费;
2、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3、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更改;
4、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5、企业所得税减免税;
六、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与送达。

七、其他:
1、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受理及转报;
2、汇总审核并上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报表》;
3、开具《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税个人所得税备查单》;
4、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
5、负责向本局有关科室报送相关信息数据及报表;
6、负责办税服务厅档案资料管理;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