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4

(二十六)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1、履行入党手续的重要性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新党员的质量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的纯洁和巩固。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而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要求入党的同志在具备党员条件之后,必须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段。入党手续问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作用。

(1)它具有党内法规的性质。党章第五、六条对入党手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说明它是党内法规之一,也说明它不是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

(2)它是对发展对象的一次实际的政治教育和组织审查,可以从组织制度上保证把那些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是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

(3)它能够比较有效地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被吸收入党,避免坏人和投机分子进入党内,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入党主要包括 哪些内容

根据党章和《细则》规定,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和考察;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5)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6)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7)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8)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1)被批准入党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宣誓;

(12)预备党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3、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确定入党介绍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发展对象在约请入党介绍人时,要注意约请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自己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一般情况下不约请亲属做自己的入党介绍人。

(2)入介绍人一般应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在特殊情况下,如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时,也可以由其上级的党组织范围内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

(3)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认真担负起对被介绍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一名正式党员不适宜同时做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4)如果入党介绍人犯一般性错误,可以继续担任入党介绍人,被介绍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其入党也不受影响,如果入党介绍人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被担任被介绍人,应更换他人。如入党介绍人所犯错误与做介绍人有关,则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性品质和工作表现,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入党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介绍人的意见不能笼统地概括,要写出具体的优缺点,对其情况全面介绍。

(3)在党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介绍人发言应与《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致,但应比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的意见更具体详尽一些。

(4)在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5、未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不能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发展对象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已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这是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的必要措施,也可以避免填写《入党志愿书》却因条件不成熟或有些情况不清楚未被上级党组织批准,而给发展对象造成思想负担的情况。填写《入党志愿书》已经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因此,就应当按照党章有关接收党员程序逻辑的各项规定办理,所以,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不要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6、怎样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在党组织准备吸收其入党时要填《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简称《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也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发展对象通过填《入党志愿书》,向党组织充分表达自己的心愿和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决心。同时党组织也要根据《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入党志愿书》记载了一个党员入党的严格手续和党组织的严密性。所以,要求入党同志,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填《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向他解释清楚 ,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发展对象要按照《入党志愿书》项目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如个别发展对象不能写字,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的内容填写,最后由发展对象签名盖章。一般要求如下:

(1)“姓名”中的“曾用名”应按使用顺序填。

(2)“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

(3)“贴照片处”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籍贯”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的行政区详细填写。如祖居与出生地不一致时,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

(5)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基础地位前或参加革命工作时的家庭阶级成份。阶级成份应按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期定的为准。经组级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干部 、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等。地主、富农出身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

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阶阶级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经济收入抚养长大,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来定。

(6)“本人成份“是指一个人参加革命工作之前的社会职业。如参加革命工作前本人亲戚朋友们变动较多者,一般以紧靠参加革命工作时的情况填。

(7)“文化程度”是指现有文化教育程度。应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按学历填写要写明毕业或肄业,如“小学毕业”“初中毕业”、“中专毕业”、“大学毕业”或“高中肄业”等,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水平填写,应加上“相当”二字。填写“相当”的文化或专业技术水平,应经过严格的考核,由组织认可,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8)“现任职务”是指一个人的实际担任的职务,这些职务,有的是上级党政机关任命的,如科长、处长、厅长等;有的是经过民主选举,上级领导机关批准的,如乡长、县长、厂长等。有的虽然没有正式任命或下达批准书,但实际上经过领导机关同意,担任一定的负责工作。如ΧΧ负责人,代ΧΧ职等,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等只填个人职业。没有领导职务专业科技人中,可写专业技术职称。

(9)“入党志愿”。填写这一项时,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对党认识主要包括对党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还要填写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

(10)“本人经历”包括 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本人经历一般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根据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如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哪个学校上学,在某村某队劳动,在某个单位参军、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你在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11)“奖励或处分”。受过什么奖励才可填入“奖励”一项,没有特别的规定。一般是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或奖励的,均可填入。为了说明表彰、奖励的规模和级别,填表时应该把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等情况写清楚,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做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批评教育,不算处分。

(12)“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爱人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的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什么党派或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13)“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血亲属(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前填法相同。

(14)“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项没有特别要求,凡是表格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

(15)“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入党介绍人必须严肃认真和向党负责的态度,把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表现等方面的主要情况,以及他是否已具备了做一名党员条件的意见,综合地写在这一栏中,以便组织进行审查。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必须各写各人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只写“同上”或“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填写意见后,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16)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最后还要写上支部的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7)“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多数总支没有审批发展党员的权力,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要经过总支审查后才能报党委审批;经县团级以上党委授权发展党员的总支,则可直接审批。没有总支的,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总支一栏可空。

(18)“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新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表决的情况。如批准为预备党员,则应注明预备期从×年×月×日算起。

(19)“备考”。这一览由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改说明的问题。例如,自动退党、脱党、劝退等组织上的除名,需要补办入党手续、签注说明的问题、结论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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